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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通知】京都校園廣場設施使用費的修訂(3月31日更新)


我們想通知您,京都市立大學町交流中心的設施使用費將修改如下。
費用修訂僅在“京都市立大學城交流中心條例”的“其他情況”(一般費用)中。
“被大學等用於交流活動時”(被成員學校或大學聯盟用作專案時)不符合條件。

條例修訂日期 令和4年4月1日 如果您在令和4年5月31日之前預訂使用該設施,將收取之前的費用*(1)
生效日期 令和4年6月1日
被大學等用於交流活動時 與當前費率沒有變化
其他案例 我們將按照清單所示進行修改*(2)

 *(1)根據申請許可的日期,修訂前的費率將適用於令和4年5月31日之前在6月1日之後
預訂設施使用的人。
有關設施使用的預訂,請查看酒店網站上的[預訂程式和使用流程]。

*(2) 具體修訂費用請參考京都校園廣場設施使用費一覽
表。

懇請您的理解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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